庭审当天,原告陈锦煜、陈锦秀兄妹到场和代理律师吴忧到庭,冯老太太还躺在医院里。

被告a医院仅有代理律师刘旻和助理尹川到庭应诉。

主审法官吴晖一敲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请你宣读诉状。”吴晖说。

“尊敬的法官,下面我代表三位原告宣读起诉状:死者陈飞,系原告冯贞丈夫,原告陈锦煜、陈锦秀父亲,因胃癌晚期入住被告医院治疗,在住院期间,不幸坠楼身亡。原告认为,患者被医院收治后,双方已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经实地勘察,被告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并未设置防坠护栏,并且在死者坠楼当天,医院义务人员未尽到看护义务,是导致死者坠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都规定:防病治病、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法定的神圣职责。对住院患者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医疗机构基本的法定义务。原告认为,死者的坠亡与被告安全设施建设不符合规定以及医务人员未尽到看管义务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死者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原告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计380万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吴忧说。

“被告答辩。”吴晖说道。

刘旻点了点头,他的助理尹川开口:“尊敬的法官,现在我代表被告a医院进行答辩。死者陈飞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其主诉胃癌入住我院治疗,合计15天,期间患者激情极不稳定,并有几次严重的情绪波动。针对患者的特殊情况,我院除了积极治疗患者的胃癌病痛外,还给予了更多的看护和关注。但是,医疗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必须要均等分配给在医院的其他病患,因此医院反复多次以书面形式提醒患者家属,也就是三位原告,必须对患者进行24小时的看护,但是在事发当天,患者家属及其聘请的护工并没有履行看护义务,从事后调取的监控录像来看,原告聘请的护工是清晨5:30离开病房,直到6:10才回到病房,也就是在这40分钟时间,患者作为一个成年人,自己离开了病房,最终酿成自杀悲剧。此外,针对原告方提出的我院基础安全设施建设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被告方要特别强调,我院在病区内全部设置了防坠设施,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绝对符合医院安全设施建设规范,但是死者坠亡的地方是在生活区,医院不是监狱,不可能全方位无死角地建设防坠栏。综上,医院既已尽到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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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小姐姐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西祠小说只为原作者夭夭桃枝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夭夭桃枝并收藏你好律师小姐姐最新章节第206章 再见贺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