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席小屋”解决了李敖独处的问题,但由于它地处要津,每天客人不断,加上周围全是民房,环境又吵,老太婆、少奶奶、小孩子一大堆,晚间天花板上老鼠来去奔驰,这对“心事”重重的李敖来说,简直是“不堪其扰”。他决定搬家。

1961年6月15日,他装满一卡车书,搬到了租来的新家新店镇狮头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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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台北市的郊外,已进入台北县的地界。租来的房子建在半山坡上,是二层青石小楼的顶层,钢筋水泥结构。它位于小镇的制高点上,在它的下面是一条陋巷和一家菜市场,远方新店溪碧绿如玉,蜿蜒而过。溪水的西岸便是美丽的碧潭公园,一潭碧水似一颗明珠镶嵌在古老的小镇当中。在潭水上空,横卧着一座200米长的铁吊桥,从桥上可以欣赏碧潭全景。这是一个顺着山的走势曲曲折折形成的天然湖泊。从桥上望去,就像是一条巨大的长龙,盘绕在山壁上。碧潭水清浪静,可以划船,环境非常幽雅。

李敖住在土楼顶上这间六平方米的小房间里,背山面水,每月两百元。尽管屋舍简陋,但他认为在这里可以在水上泛舟,还可看廉价电影,可谓极得孤寂之乐。他想到法国英雄戴高乐在隐居时代,住在巴黎郊外的一幢房子里,养他的浩然之气,而自己能在“江水皆东我独西”的情况下安身立命,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真可谓好有一比了。他觉得古往今来,大人物的进与退、出山与归隐,都是很洒脱的,也都是有因果关系的,只有有了在隐退时那种隆中高卧的素养,才可能有风云际会时的“公不出山,奈苍生何”。因此,他的心情平静而苍茫。他在日记中写道:

夜凉似水,几净灯明,小室独处,抽烟品茗。一念不起,心定神凝,静中读书,悠悠忘情!

他为小屋定名为“碧潭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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