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读书多,你给叔出个主意……”

听着秦同的话,陈程歪了歪头,有些无奈。

毕竟这虽然不是他的亲叔叔,但他俩家却有通家之谊,要不是秦同只有儿子没有女儿,他必然会成为对方的女婿。

嗯,他的父亲叫做陈夫乞,和昔日的张楚陈王,也就是陈胜是同族,当年陈胜自号张楚之后,陈夫乞相信陈胜会兑现所说的那句‘苟富贵勿相忘’,因此投奔了陈胜,但却并没有同享富贵……

等到章邯攻灭张楚之后,陈夫乞在杠里又投奔了奉命西征灭秦,同时收张楚散卒的刘邦,一路奋勇冲杀,最终在汉六年的时候受爵高胡侯,食邑千户。

因此,陈程也勉强能够称得上是丰沛功臣的一员。

所以,他看了看秦同,发现对方的神情不似作伪,于是压低声音说道:“仲父何不另辟蹊径?”

秦同问道:“什么意思?咱没读过书,你能不能给我把话说明白喽!”

陈程无奈叹气:“这一批战俘桀骜不驯,严重拖累了码头建设的速度,仲父也在陛下那里交不了差,必然会受到陛下申斥,严重一点甚至还会被夺爵问罪……”

秦同点头:“对呀,所以我愁啊,整宿整宿睡不着,一把一把掉头发……”

陈程憋笑,挑了挑眉说道:

“因此,我们何不用这批不听话的战俘,去换一批听话的奴隶。”

“比如从这里扬帆出海,向东不远处的非洲,那里的奴隶虽然黑了点,但却还算能干,尤其是用鞭子抽在他们身上的时候,更是一反常态的恭顺有加……”

“仲父主要经营的是帝国北方牧场,我家却在南洋之上有很多种植园,因此对于这种人知之甚深。”

“听我爹他们说,这还是从昔日陛下在岭南三郡建种植园的时候学的方法,也就是从奴隶中挑几个听话的任命为监工,由他们代替咱们管理其他的奴隶,这样那些奴隶的工作效率还能再度提升一大截!”

秦同摸了摸颌下胡须,轻轻颔首:“果然,陛下的智慧我等即便是学上一百年,也学不完啊……”

陈程也是一脸赞同:“是这样的,我的那些同学常言,天不生陛下,万古如长夜!”

秦同笑着说道:“既然这件事是你提出来的,那你就去办吧!有了如此大功一件,你今年的‘最’字考评,任谁来也挑不出一点毛病!”

嗯,所谓朝中有人好做官,大抵就是如此。

但下一秒钟,秦同脸上又浮现出几分担忧:“我记得那里的奴隶不都是买吗?如今是换,他们会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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